日前,由澳大利亚、香港、日本和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少数学员自发组织了一批学员,准备在澳门回归之日进行请愿活动,我们对这次活动的态度如下:
一、这次活动纯属一部份学员的个人行为,他们各自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轮大法佛学会及有关负责人原则上并不同意这样的做法。
二、成立澳门法轮大法佛学会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举行有组织的公开活动还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最近澳门警方发言人就此声明:他们会以强硬手段对付非法示威者。
三、大法学员修的是真、善、忍,当大法遭受到社会上部份不了解我们的人或政府部门的攻击、诽谤以及下错误结论时,我们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消除误解。但所做之事仅限於此,决不能因此而反对政府或参与政治。
四、作为大法学员,我们认为应该非常严肃地对待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处处为大法著想,不要给大法造成不利的影响。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大法的形象,圆融著大法、维护著大法。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做过了什麽事情,而是让世人通过我们所做的去了解大法真实的一面。
五、以法为师,每一件事情都应对照大法去判断,主意识要清醒,不要轻易受外来信息的影响。对一些四处流传的所谓托梦、提示等消息要有辨别力。
以上通知由香港、日本、新加坡和澳大利亚法轮大法佛学会及有关负责人联合发出,给大家作一参考。希望我们能本著“要对自己负责、对学员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大法负责”(摘自《法轮大法义解》)的严肃态度去对待大法中的每一件事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