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 明

  最近,個別人士以“中國大陸、香港及海外部分法輪大法弟子”的名義,向外發布消息,說今年5月要在香港舉辦“中國國際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在各地學員中引起了一些誤解。香港法輪佛學會特此申明:這只是個別人士的意圖。香港以及世界各地的法輪大法學會、輔導站和負責人,並無計劃近期在香港舉行這類國際性活動。

  世界各地廣大的法輪大法學員,通過學法,都能認識到即使本地性的法會(法輪大法心得交流會)或類似活動也不應由個別人士去發起舉辦,而應由當地的大法學會、輔導站去協調、組織。至於世界性、國際性的法會或大型活動,即使當地的大法學會、輔導站也不可能擅自舉辦,而必須得到其他有關的大法學會、輔導站和負責人的認同和相互協調。去年底我們在香港召開的法會才過去四個月,基於舉辦法會不宜過頻、要落到實處的原則精神,我們沒有計劃短期內在香港舉行國際法會或類似活動。我們強調:香港法輪佛學會並不贊同或支持這些人士發起這類活動,一切由此引來的後果,概由該等人士自負。

  將來若要在香港舉辦任何跨地區性的法輪大法活動,我們定會事前與各有關方面磋商,並於適當時候在法輪大法香港網頁上公布。

(法輪大法香港網頁地址:http://home.netvigator.com/~falunhk

香港法輪佛學會 
2000年4月28日  

聯絡人: 陳永光  (852)9634-8516
簡鴻章  (852)9876-3530
許張綺嫻  (852)9879-9879
傳真:(852)2336-9957
Emailfalunhk@netvigator.com

 

附件:法輪大法明慧網通知(見於 http://minghui.ca 4月26日各地綜合消息)

【明慧通知】近日,個別香港學員未經當地佛學會許可,便在香港擅自向國際媒體以香港法輪功發言人名義發表個人意見,有些觀點在客觀上對大法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另外,個別人固執己見,堅持以法輪功的名義在香港召集所謂國際法會。這種做法實質上是無視大法利益、自我膨脹的錯誤個人行為,無法代表香港法輪功學員,更代表不了法輪大法。

在目前艱難複雜的環境下,真修弟子應以真正達到護法、正法及大家共同精進提高的目的為重,一切個人的情感、認識、修煉所得,在洪大的宇宙法理面前都是微不足道的,根本不值得執著,更不能強行推廣。法輪功一切直接面向社會並牽涉到眾多學員修煉的地區性活動,應由當地學員共同商議、由佛學會出面協調。這也是我們不斷修去魔性充實佛性的一方面。為大法負責,為社會負責,為他人負責,為自己負責。

(2000年4月25日)

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