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一系列煉功弘法活動

4月2日(周日)上午,約100學員在紅磡和黃公園集體煉功。(圖一)

4月16日(周日)早上,20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維園煉功弘法。(圖二、圖三)這次正常的集體煉功活動,被新華社發表的一篇文章誣指為“聚集造勢”,因為日內瓦的人權委員會在兩天後的4月18日要就美國批評中國的人權狀況動議進行辯論和投票。事實上,這次集體煉功早在兩個月前向港府有關部門申請,及至3月底得到當局回覆不用申請後,如期舉行的,在申請時根本不知道有關投票這回事。所以,該篇文章極盡堆砌罪名、惡毒誣蔑李洪志老師和法輪大法的能事,由此可作佐證。

4月21、22日是復活節假日,學員們在戶內集體學法後,黃昏時到尖沙咀的九龍公園(圖四)、文化中心廣場(圖五)、海濱公園(圖六)等幾個地點集體煉功弘法。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圖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