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藝 Techne (#3.a)
 

把數的表象稱為運動機能的、依賴於肌肉感覺的時,數學家們在這裡就不能重新認出他的數,就不知道該如合對待這樣一句話。 - 弗雷格:《算數基礎》
 
有一天,呂振光對我說他看畢了劉小楓的《沉重的肉身》,覺得書很不錯,我還以為這是和書封面:「現代倫理的敘事緯語」和內頁的副題:「現代性倫理的敘事緯語」的那點無心差異有關,但呂振光竟然有他奇特的興奮理由,脫出於一種把劉小楓的句子改寫的讀法,從「靈魂第一次看到肉體並非俗物…那無與倫比…感到一種要奔向它的欲望」一段,變成了「…當藝術發現了技術是那麼無與倫比…」。「技術」被代入了「肉身」的位置,呂振光似乎是想說,重視肉體及重視技術,一直以來被貶的兩者,卻有天使般單純的快樂和令人陶醉的地方。

當然這種轉換在該書中也不是沒跡可尋,劉小楓寫過:「幸福也可以通過單純身體的感官享樂獲得,但美好的幸福只有通過身體成為靈魂的居所-因此身體會覺得沉重、艱辛-來獲得。卡吉婭的「幸福」的別名之所以叫「邪惡」,就因為身體只為了身體的快樂,就好像蘇格拉底的另一位學生柏拉圖說的,為了藝術的藝術就是邪惡。」顛覆這種加諸身體的道德區分,為沒有靈魂只有肉體的感受作平反是為了什麼?那就是抵制媚俗(kitsch)、作態(arty),要回復人性本來(自然/世俗)面目,要說明單純技術不再應是邪惡化身,只要用得其所。而技術(尤其爐火純青的技術),就是創造這種純屬於此岸世界(Diesseitigkeit)的感性美學的一門藝術。

現代藝術在成為了Fine Arts之後,技術為什麼服務的目標變得模糊。盧梭(Jean J. Rousseau)的人生轉捩點,就在於三十七歲時讀到《科學與藝術的進步是有助於移風易俗或是傷風敗俗呢?》的徵文比賽題目。性格逆轉後變得收斂的盧梭,攻擊一些技術正因沒有用處而被人高估價值,縱容了「那些自尊自大的人(大家不稱他們為工匠,而稱他們為藝術家)」。和盧梭的時代相比,我們今天不單對「藝術的進步」不再肯定,甚至有人大喊藝術已死。呂振光繪畫作為一種藝術教材,其實很該放在第一章第一節,因為從古希臘的τ?χνη(techne)到拉丁文的ars,甚至晚近文藝復興,art的先祖們的意思都是指「技巧」。不過因同樣的原因,它也該放在最後一章最後一節,因為那時「藝術」又並不由繪畫或雕塑等美術所獨佔,而是泛指製作某物的一種技巧。技巧的命運,在被消融到生活的藝術哲學中地位可想而知。

杜福這位藝評家卻處處獨具慧眼,把繪畫藝術視為不過是一種習規(convention),一種行會(pact)間分享的技術知識(technical-know-how)。但技術並不止是此岸世界的勞動這般簡單,它還暗示把靈魂化為一種與外界完美技術匹配的意識流(借Krauss的術語是種optical unconciousness)。呂振光就嘗以「立/飲/行/耕」來形容自己的創作,「耕」指的是種「無意識空間;無上無下,無左無右,無高無低,勞作而已!」呂振光的生活帶有一種「接近街坊」的草根性,近來更自封為「一流畫廠」廠長,在工廠食堂吃飯無比自在,但即使和勞動的親密關係中,呂振光願意把各種勞動一視同仁(強調自己的作品只是「勞作」,是否「藝術」的身份(status)並不重要),卻絕不放棄每種勞動對「卓越」的追求,這和以「接近群眾」為名,聲稱放棄藝術殿堂的藝術活動比較,保持了更清醒的頭腦。

我和呂振光在談及繪畫作為技術被調節至與自然變得和諧的過程中,身體、生活也被慣性規律所滲透、內化。除了以悠閒的散步為比照的例子,和呂振光討論繪畫技術的習性,還有以打保齡球那種重複貼近那一理想動作的遊戲/運動,和雜技表演把辛苦訓導練得來的技術自然純熟地呈現,表現出享受中的面容,著意地如同把ars est celare artem(art is to conceal art)的意義奉行徹底。(米勒(James Miller)所謂玩耍的含糊不清(game=plaything)和藝術的捉摸不定(技巧(skill)=詭計(trick))。呂振光這種創作態度,持續造出一種極謂之藝術的藝術,卻又同時以為藝術之名可有可無;我把這看成一種不著的對藝術的日常朝拜儀式(habitual worshipping ritual),卻同時也是一種對彼岸神性的藝術「技末化」的除魅(iconoclast)。用中國語言,它是一種莊子「進技於道」(道即自然)的藝術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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