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救恩與作成得救的工夫

  自從人類犯罪墮落之後,上帝已向我們發出了無限的大愛,主耶穌基督也已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從而也為我們成就了無限的救恩,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得以接受祂的義;由於基督替我們死,我們得以承受永生;由於基督降生為人成為人子,我們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由於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直保存到永遠,我們得以與祂的神聖性情和榮耀有份。面對上述救主無限的洪恩大愛,我們該當如何行呢?對每一個想要得救的人來說,至少有兩件事必須認真解決:
  一.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進入主的救恩。(羅10:13)
  二.必須不斷靠主恩助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2:12)

一.關於進入主救恩的問題
(一)主的救恩是可以立即進入的。
(徒2:37-42;4:4;16:25-34;約4:6-29,39-42)
(二)主的救恩越快進入越安全。(賽55:6,7)
(三)進入主救恩的方法:
  (1)信:信靠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
(約3:15,16,18;1:12)但這裡的"信",必須是真實的信。(雅2:20-26)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救。正如接下去所要詳述的。
  (2)求:祇信不求仍然得不著拯救,經上說:"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主將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也就是要求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換言之,也就是要求主幫助我們在禱告中立即作成悔改的工作。
  (3)或換一說法:信而悔改。我們若真信基督耶穌為我們的救主,就必悔改自己的罪。反而言之,我們若要悔改自己的罪,也必須信靠主的恩助。總之,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可1:15)所謂悔改,也即悔罪改過之意。我們若在聖靈的恩助下,真有悔改的心,就必須悔罪,認罪與離罪。
  甲.悔罪:即為罪的本身而憂傷痛悔──這是真的悔罪,能結出悔改的果子,是上帝所悅納的。
(詩51:17;賽57:15)而不是為罪的後果或將受的刑罰而憂愁後悔──這是假的悔罪,是"世俗的憂愁......叫人死"是不蒙悅納的。保羅書信中提到這兩種不同的悔罪(林後7:9-11)如大衛就曾表現了這種真悔罪的精神(詩51:1-17),而猶大則是假悔罪的例子。(太27:3-5)
  乙.認罪:(1)也有兩種不同的認罪:一種出於憂傷痛悔,悔罪改過的心認罪,這種認罪是具體,明確,誠切,不加虛飾的,是上帝悅納的(如保羅的認罪:
徒26:10,11;提前1:15)。另一種認罪是為了逃避或減輕刑罰,是籠統的,輕描淡寫的,推諉責任的,是不蒙上帝悅納的(如掃羅的認罪,撒上15:24-31)。
  (2)私自的罪,只應當在上帝面前承認。
(詩32:5;太6:6)
  (3)得罪於人的,還當在受損人面前陪禮道歉,或認罪賠償。得罪於大眾的,也當在大眾面前認罪。(雅5:16;路19:5-9)但有時在做法上也要有智慧,以免傷害別人,羞辱主名。
  丙.離罪:我們悔罪,認罪的目的,不僅是要求赦免我們的罪,更是要求藉著聖靈更新,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離棄罪,得勝罪,成為聖。如此當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時,就必能立時因信稱義,蒙恩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

二.關於不斷作成自己得救工夫的問題
(一)為什麼要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答〕:因為得蒙主恩拯救的人,還有失去救恩的可能;被聖靈重生的人,還有病衰死亡的危險。(來3:12-14,6:4-8,10:26-29;約15:1-6;彼後2:20-22,1:4-11,
3:14-18;彼前5:8,9;提前6:8-12,17-19;啟2:7,11,3:5;林前9:27;雅5:19,20;弗4:13,14;
加5:16-22,6:7-8;羅6:15,16,
22;來5:13,14;結33:12,13)
(二)怎樣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答〕:有幾件事必須天天不斷去作:
(1)禱告──屬靈生命的呼吸,和上帝交往的方法。
(2)讀經──屬靈生命的飲食,建立信仰的根基。
(3)追求成聖──屬靈生命的實質。
(4)為主作工──屬靈生命的定律。
(5)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屬靈生命的力量。


回到 專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