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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泊代訂條款規約 |
| 第1條(規約之適用) |
| 1.1 |
閣下使用本網站之服務,表示閣下同意接受本宿泊代訂條款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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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條(閣下之責任) |
| 2.1 |
日遊自慢(以下簡稱本網站)提供之住宿代訂服務,均非由本網站擁有、管理或操作;本網站之身份為日遊顧問。代訂住宿後,閣下需遵守日本各住宿機構發出的宿泊條款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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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閣下需自行承擔在行程中遇上任何事故之損失,本網站不會對此負上任何責任。建議閣下在出發前購買旅遊保險,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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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本網站乃根據閣下提供之資料作安排及協助,若閣下有所變更/取消,需承擔更改引致的風險及責任。若閣下於指定日子內作出變更/取消, 日本酒店會向閣下收取手續費。 若閣下訂了房間沒有出現(No-show),日本酒店會向閣下收取100%住宿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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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條(服務手續費) |
| 3.1 |
本網站所提供之住宿代訂服務, 只收取合理的服務手續費。[有關住宿費用, 請閣下到達日本後直接付給日本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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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條 (個人資料{私穩}之運用) |
| 4.1 |
本網站深明閣下對私穩權之要求, 閣下向本網站發放之個人資料,是受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條文所規限。 |
| 4.2 |
閣下向本網站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只會用作住宿預約、交通或其它服務申請之用途。該等資料可能會移轉予日本有關的機構。本網站承諾妥善處理個人資料以保障客戶的個人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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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條(違反宿泊代訂條款規約) |
| 5.1 |
閣下如不能遵守/違反本宿泊代訂條款規約,閣下將不能使用本網站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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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細節可隨時更改不作另行通告。 |
| 本規約於2004年9月1日開始實施。
改定日期 2009年12月26日
改定日期 2008年8月1日
改定日期 2005年2月1日
改定日期 2005年9月24日
改定日期 2005年10月17日 |